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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制度

2017年05月13日    点击:

1.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,贯彻《档案法》、《保密法》,依法档案,并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检查、指导。

2.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,在立卷的内容、方法、卷内文件的整理、案卷标题拟定及案卷装订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。

3.案资料的接收、归档要“六齐全”,做到字迹工整、清晰、确保案卷质量,各类档案严格按照时间规定收缴归档。

4.案库要做到防火、防光、防潮、防盗、放高温、防虫蛀、通风良好,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非管理人员进入。

5.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,不得进行摘抄、复制、传播和公开引用。

6.阅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,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,用后及时归还。归还时,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档案有无损坏。

7.教学、学籍、财务、实物、音像、校舍等档案分别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。

8.据档案保管期限,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及时进行鉴定,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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